
在进出口活动中,货物在运输途中可能遭遇灭失、损坏、事故或意外事件等风险。为减轻财务损失,许多企业选择购买货物保险,并将保险凭证(Insurance Certificate)作为交易中的关键单据。
保险凭证究竟是什么?由谁签发?何时需要?企业又该如何核验以避免差错?
这篇由VICO物流撰写的文章提供了详细说明,并附有示例和核对清单,帮助企业了解如何在进出口中有效使用保险单据。

保险凭证是由保险公司或其授权代理签发的单据,用于确认特定一批货物已按约定条款和承保范围投保。
该单据通常载明货物详情、被保险人、保险金额、运输路线、保险条款以及其他办理理赔所需的信息。
在进出口中,保险凭证也常被称为货物保险凭证。
保险凭证主要有三个作用:
· 确认货物保险:表明该批货物已在特定条款和范围内投保。
· 支持国际支付:在通过信用证(L/C)付款时,可能是须向银行出示的单据之一。
· 支持理赔处理:当货物在承保范围内发生灭失或损坏时,提供保险相关信息。
示例:一家越南企业从中国进口电子设备。在运输途中,货物因意外事件受损。
如果该批货物投保了适当的保险,企业或有权索赔的一方可以凭保险凭证及相关单据,请求保险公司审查损失。
然而,持有保险凭证并不意味着所有损失都会得到赔付。实际赔付取决于保险条款、损失原因和除外责任。
保险凭证通常由以下机构签发:
· 保险公司。
· 经保险公司依法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机构。
· 提供国际运输保险产品的专业保险机构。
出口企业、进口企业或负责购买保险的一方,将提供货物详情以申请投保。申请及条款获批后,即按约定签发该单据。
并非每一笔进出口货物都需要保险凭证。是否购买保险并出示该单据,取决于贸易术语、销售合同、付款要求以及适用法规。
在Incoterms 2020中,CIF和CIP是两个要求卖方按最低承保水平为买方安排货物保险的贸易术语。
条件 | Incoterms 2020下的保险义务 |
CIF(成本、保险费加运费) | 卖方投保相当于ICC(C)的最低保险,除非另有约定 |
CIP(运费和保险费付至) | 卖方投保相当于ICC(A)的最低保险,除非另有约定 |
CIF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,而CIP可用于任何运输方式。
需注意的关键点:尽管在CIF或CIP下由卖方支付运费和保险,但风险在各术语规定的交货点从卖方转移给买方。不要将目的地付款地点与风险转移点混为一谈。
在《协会货物条款》(ICC)下,CIF和CIP的默认保险水平不同,因此企业必须核实适用的条款,而不能想当然地认为两者提供相同的保障水平。
对于FOB、EXW或DAP等术语,Incoterms并未对卖方施加为买方购买货物保险的一般义务。不过,买方或卖方仍可根据各自的责任和风险主动安排保险。
示例:一家越南企业按FOB上海条件从中国进口机械设备。根据FOB的规定,自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舶之时起,风险即由买方承担。因此,买方可考虑购买保险,以保障货物在上海至越南运输途中的安全。
信用证(L/C)是一种付款方式,银行根据信用证中规定的条款和单据办理付款。如果信用证要求提供保险凭证,出口商必须确保保险单据符合相关条款。
需要特别关注的细节包括:
· 签发机构及有效签名。
· 单据日期及保险生效时间。
· 保险金额及币种。
· 保险条款。
· 所需正本份数。
· 信用证中规定的其他要求。
根据UCP 600第28条,银行对保险单据的接受有具体规则。例如,单据日期通常不得晚于装运日期,除非单据表明保险效力不迟于装运日期生效。
注意:一份单据可能确认保险有效,但仍可能不完全符合信用证的所有要求。企业在向银行交单前应进行交叉核对。
保险凭证的格式可能因保险公司而异。不过,该单据通常包含以下关键信息:
英文字段 | 中文含义 |
Certificate No. | 凭证编号 |
Insurer | 保险人 |
Insured | 被保险人 |
Beneficiary / Loss Payee | 受益人/损失受款人 |
Description of Goods | 货物描述 |
Voyage / Conveyance | 航程/运输工具 |
From / To | 起运地/目的地 |
Sum Insured | 保险金额 |
Insurance Conditions | 保险条款 |
Date of Issue | 签发日期 |
Claims Agent | 理赔代理 |
Signature | 签名 |
纯文本
示例:保险凭证(INSURANCE CERTIFICATE) 凭证编号(Certificate No.):IC-2026-001 被保险人(Insured):ABC进口有限公司(ABC Import Co., Ltd.) 货物描述(Description of Goods):电子元件(Electronic Components) 路线(Route):上海 → 胡志明市 发票价值(Invoice Value):50,000美元 保险金额(Sum Insured):55,000美元 条款(Conditions):协会货物条款(A)(Institute Cargo Clauses (A)) 签发日期(Issue Date):2026年10月12日 (仅供教学示例) |
场景:假设一家进口企业购买价值50,000美元的电子元件,并约定保险金额为发票价值的110%。图中示例的保险金额为55,000美元。
收货人必须核对单据上的信息是否与销售合同、商业发票、提单以及实际保险要求相符。
特别提示:保险金额并非发生损失时的保证赔付额。实际赔付取决于损失价值、责任限额、免赔额及保险条款。
保险凭证和保险单这两个术语经常出现在进出口单据中,但二者并不相同。
项目 | 保险凭证(Giấy chứng nhận bảo hiểm) | 保险单(Đơn bảo hiểm) |
用途 | 确认特定一批货物已获承保 | 代表保险合同或完整条款与条件 |
内容 | 汇总特定一批货物的保险信息 | 载明完整条款、权益与义务 |
使用形式 | 通常针对预约保险(open cover)项下的货物签发 | 可为单独一批货物签发,或代表一份保单协议 |
在信用证付款中 | 符合相关要求时可被接受 | 在UCP 600下可取代保险凭证 |
UCP 600第28条中值得注意的一点是:保险单可以取代保险凭证;但若信用证要求特定单据类型,则不应想当然地认为保险凭证总能取代保险单。
示例:每年多次发运货物的出口企业,可使用预约保险合同。每批货物需申报详情,并获得相应的保险凭证。反之,为单批货物单独购买保险时,可能获得保险单或其他经认可的单据格式。
企业应在出单前确认所需的单据类型,尤其是在信用证交易中。

保险凭证上最关键的信息之一是保险条款。在国际货物运输中,三套常见的条款是《协会货物条款》(A)、(B)和(C)。
ICC(A)在三套条款中提供最广泛的标准保障。
它承保货物一切意外有形灭失或损坏的风险,但明确列出的除外情形除外。
根据风险评估,ICC(A)适用于高价值货物、易受外部影响损坏的货物,或经过多次装卸环节的货物。
然而,常见的“一切险”(All Risks)说法并不意味着每个单一风险都在承保范围内。
ICC(B)承保条款中明确列出的风险,其范围比ICC(C)更广。
承保风险包括火灾、爆炸、船舶事故,以及某些与自然灾害或进水相关的损失(视适用条款而定)。
ICC(C)的标准承保范围最窄。
它主要聚焦于火灾、爆炸、重大运输船舶事故以及其他明确定义的事件等主要列明风险。
项目 | ICC(A) | ICC(B) | ICC(C) |
承保范围 | 最广 | 中等 | 最窄 |
原则 | 除除外责任外的有形风险承保 | 列明风险 | 列明风险 |
火灾、爆炸 | 是 | 是 | 是 |
部分自然灾害 | 是(依条款) | 是(依条款) | 有限 |
一般盗窃风险 | 可能承保 | 默认不承保 | 默认不承保 |
实际承保范围取决于条款版本、批单、附加条件及除外责任。购买保险前,企业应评估商品特性、路线、运输方式、转运情况及潜在风险水平。
在许多进出口交易中,要求保险金额为按CIF或CIP计价货物价值的110%。根据Incoterms 2020,CIF和CIP的保险义务通常要求最低按合同价值的110%投保。UCP 600也规定了信用证付款中确定保险金额的规则。
保险金额 = CIF货值 × 110%
示例:一批货物的CIF货值为50,000美元:
50,000 × 110% = 55,000美元
因此,预期保险金额为55,000美元。
一个简单的估算公式为:
保险费 = 保险金额 × 保险费率
假设:
· CIF货值:50,000美元
· 保险金额:55,000美元
· 假定保险费率:0.15%
计算结果:
55,000 × 0.15% = 82.5美元
注意:82.5美元仅为示例计算,并非官方保险报价。实际保费取决于货物类型、保险条款、运输路线、免赔额、保险人、附加条款以及适用的税费。
获取保险凭证的过程一般遵循以下步骤:
· 准备货物信息:汇集商业发票、货物详情、数量、价值、起运地、目的地及运输计划。
· 选择保险条款:确定ICC(A)、(B)、(C)或其他条款是否符合合同和风险状况。
· 提交投保申请:向保险公司或授权代理提供必要信息。
· 确认条款与保费:核对保险金额、承保范围、免赔额、生效日期及保险费率。
· 领取保险单据:获批后取得保险凭证或其他保险单据。
· 使用前核验:将该单据与货物单据套及合同/信用证要求进行交叉核对。
企业应在所需承保的运输阶段开始前安排保险。不要等到事故发生后,才去核实有效性。

这是最大限度减少进出口单据套差错的关键一步。在向客户或银行发送单据前,请核对以下项目:
· 被保险人名称准确。
· 保险人信息及有效签名齐全。
· 货物描述与发票一致。
· 运输路线及保险地点正确。
· 保险金额符合合同或信用证要求。
· 保险币种适当。
· 保险条款符合要求。
· 保险在正确的时间生效。
· 提单号或相关运输信息准确(如显示)。
· 受益人与转让要求适当(如适用)。
· 正本单据份数满足要求。
· 理赔及联系方式清晰。
交叉核对:为降低差错风险,保险凭证应与以下单据相互核对:
· 商业发票。
· 装箱单。
· 提单或空运单。
· 销售合同。
· 信用证(L/C)(如适用)。
公司名称、被保险人方或受益人若与合同不一致,会造成处理困难。
解决办法:与保险人核对,必要时请求更正。
如果保险金额低于合同或信用证要求,可能会出现付款问题或承保缺口。
解决办法:交叉核对发票价值、CIF/CIP条款及要求的投保金额。
如果损失发生在保险有效期之外,可能被拒绝赔付。
解决办法:核实起保日期、运输计划及承保的运输时长。
当凭证仅承保限定条款,却被当作承保一切风险,会造成保障漏洞。
解决办法:核对ICC(A)、(B)、(C)及除外责任,尤其对于高价值或易碎货物。
货物描述、数量、路线或提单信息不一致,会在单据审核时造成不符点。
解决办法:在交单前对整套单据进行交叉核对。

当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或灭失时,企业必须迅速采取行动以维护自身权益:
· 记录现状:拍照、录像并起草损失报告。
· 通知相关方:联系保险人、承运人及相关责任主体。
· 减少进一步损失:采取合理措施保全剩余货物。
· 配合查勘:按保险人的指示安排检验或查勘。
· 准备索赔单据:汇集保险凭证、发票、装箱单、提单、查勘报告及证据。
· 跟进处理进展:按要求补充单据并跟进进度。
及时通知和保留证据,对维护索赔权至关重要。
并非所有货物都需要。要求源自合同、Incoterms、信用证或交易法规。
不是。保险凭证确认保险信息,而提单是确认收到货物以供运输的运输单据。
不是。保险凭证涉及保险,而C/O证明货物原产地。
根据Incoterms 2020的最低要求,由卖方购买,除非另有约定。
根据UCP 600第28条,保险单可以取代凭证;但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,反之并不自动成立。
不是。只有在损失属于承保范围并符合保单条款时,才会获得赔付。
在进出口中,保险凭证只是物流单据套的一部分。为减少差错,企业需要在承运人、单证团队、买方/卖方、银行和保险人之间保持顺畅沟通。
凭借国际物流解决方案,VICO物流可以充当咨询枢纽,为每批货物协调运输、单证和报关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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